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指出,巴锡英达组屋(Taman Pasir Indah) 已变成外劳宿舍,而威省市政厅也已经起诉发展商。
他说,该组屋已于2017年3月30日获得了竣工及合规证书(CCC),整个计划涵盖124个廉价屋(RMM A)单位,但如今已变成外劳宿舍,违反条例。
“发展商被发现未能向州政府获得廉价屋单位的买家名单,而且开发商还被发现与中介签订了协议,将组屋用作外劳宿舍。”
他说,威省市政厅已针对此事起诉发展商。
“根据1976 年城市规划法( 172 法案)第 28(2)条,北海刑事法庭于今年1月6日对开发商公司罚款2万令吉。此外, 在172法案第 20 条下,北海刑事法庭于今年1月6日罚款发展商5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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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马当巴锡区州议员阿米尔韩沙在州议会问,巴锡英达组屋(Taman Pasir Indah)组屋究竟是廉价屋或外劳村。
方美铼回答,根据州政府政策,私人发展商兴建的廉价屋不允许变成外劳村。 州政府敦促审查、修订法令或立法,以解决将廉价屋和中廉价屋出租给第三方(尤其是外国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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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屋发展(控制和许可)法令(118 法案)或其他法律,没有任何条款要求廉价屋和中廉价屋必须由业主自己住。
他说,廉价屋(RMM A)和中廉价屋(RMM B)的单位销售必须通过州政府。 州政府也根据低收入群体,特别是B40的住房需求,设定了RMM A和RMM B单位必须是业主自住的条件。
“虽然,根据房屋和地方政府发展部 (KPKT) 秘书长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布的 2021 年第 1 号通知,廉价屋和人民组屋单位不得用作员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