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国小音乐老师周四在怡保法庭被控二度非礼同一名10岁女学生,在否认控罪后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纳兹米(39岁)被控今年6月上午9时45分,在怡保一所国小音乐室里触摸一名10岁女学生的私处,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
控状里也指出,被告在今年6月上午10时40分,在怡保某国小音乐室里,将生殖器官放到一名10岁女学生的臀部,同样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
在此法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成,可判处监禁多达20年和鞭笞,以及在出狱后,必须接受警方不少于12个月及不超过36个月的监视。
被告在怡保第二地庭面控后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沙鲁尼山为被告提出保释申请时指出,被告已婚并育有3名年龄3岁至9岁的孩子,同时患有心脏病及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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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被告在接受调查时给予配合,而且保释金只是确保被告出席法庭,身为公务员的被告没有理由畏罪潜逃,反而将在法庭讨回清白。
“被告从今年7月接受警方调查后,都不曾对证人进行骚扰,加上被告今天自行前来法庭,法庭应考虑给予被告保释申请及降低保释金额。”
随后,第二地庭法官艾伦莎琳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12月20日过堂。负责这2宗案件的主控官为库拉图艾尼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