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炸弹恐吓”事件截至本周三,警方共接37宗投报。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雪兰莪州接15宗校园虚报炸弹投报,柔佛及吉隆坡各接6宗,槟城三宗,霹雳及森美兰州各两宗,砂拉越、吉打及沙巴各报一宗。
该报引述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其中28宗涉及国际学校、私人学院7宗及教育部辖下的学校两宗。
“所有的恐吓都是通过[email protected]发出电邮予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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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前,拉扎鲁丁他接受《Buletin TV3》访问时指出,除了我国,另外有几个国家,也在本周陆续接到这类虚报炸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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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保证,警方紧密持续监督国家安全,父母、教师和学生无需担心这些事件。
本周二(21日),国内多间学校陆续接到有关炸弹恐吓电邮,引起校方担心而报警,并安排师生疏散;在消防与拯救员和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后,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因此证实这是一个虚报炸弹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调查上述“校园炸弹恐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