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警方的调查工作发现,类似周二发生的校园炸弹恐吓电邮案事件,早前曾在牙买加发生过,案中主谋皆称曾长期受到虐待和不受关注。
周二,国内多所国际学校陆续接到炸弹恐吓电邮,引起校方担心而报警,并安排师生疏散;在消防与拯救员和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后,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因此证实这系列电邮威胁是虚报炸弹案。
对此,当局深入调查,我国发生的案件是否与牙买加发生的情况有关。根据调查,不排除主谋因为拥有电脑软件特长,而得以匿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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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警方调查发现,发出电邮的两个帐号是新建设的,不曾在任何互联网上使用,而其中所使用的恐吓函件文字,是使用翻译软件,将英文翻译为马来文。
同样的电邮内容,曾于本月12日,通过同样的网络提供商,发送到牙买加的70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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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