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无业男子试图从马泰边境巴东勿刹走私70公斤大麻、一支伯莱塔手枪及50枚子弹进入我国,被控贩毒罪及军火法令罪,其中在贩毒罪名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
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周五(10日)被押往玻璃市加央推事庭及地庭。有关贩毒罪的控状指出,被告今年10月26日中午12时15分,在玻州巴东勿刹甘榜格兰橡胶园,已贩运危险毒品即70公斤大麻,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死刑则需另加不超过12下鞭笞刑罚。
被告表示明白控状,推事阿娜罗扎娜不允许被告保释,案定明年2月1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努鲁阿蒂卡副检察司。
被控违规拥军火 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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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莫哈末哈菲兹在加央地庭被控两项军火法令时皆否认有罪,案展今年12月12日过堂,法官慕西里让被告聘请律师。此案主控官娜比拉副检察司。
军火法令罪的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今年10月26日中午12时10分,在玻州巴东勿刹甘榜格兰橡胶园被发现有一支伯莱塔手枪,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增刑),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4年和鞭刑不少于6下。
第二项控状则指出,被告于以上同时间及在同地点,被发现有50枚子弹,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