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万庆路隐秘小径命案过堂,66岁被告陈秋兴(译音)周三在法庭上,以福建话要求呈上求情信,向推事莫哈末哈里兹喊冤。
身穿灰色上衣及蓝色短裤的被告,共面对两项谋杀控罪;他今早约9时30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时,从衣衫袋子中拿出折叠纸张交予庭警,但遭庭警拒绝。
此案主控官娜迪雅副检察司指出,尽管化验报告经已出炉,惟控方仍在等待医药报告及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莫哈末哈里兹随后择定案展12月13日再过堂。
在通译员解说过堂日期时,被告突然以福建话提出要呈交求情信予推事,“我要跟‘玻璃’主(推事官)说,我是冤枉的。”\=
经通译员翻译被告求情一事后,莫哈末哈里兹促被告可在案件进入审讯期间,自辩时再提呈求情信。
- Advertisement -
根据首控状,被告于今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时30分之间,于宋万庆路一条小径上,致死1名华裔男子卓顺义(译音,79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 条文(谋杀)。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同月8日凌晨12时01分期间,在同一地点致死1名印裔男子慕鲁伽三(58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唯一刑罚为死刑。
- Advertisement -
新闻背景
上述命案于是在今年6月6日,下午约6时30分,发生在大山脚玛珠路驶往宋万庆路左侧一条隐秘小径。\=
警方在当天晚上7时45分接获民众投报,指宋万庆路一草丛处发现身上浴血的男子卓顺义,警方到场后发现男子已死亡身上有被利器刺伤的伤口。警方隔日逮捕2名受伤的男子,即慕鲁伽三和陈秋兴助查,惟慕鲁伽三过后因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