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控10名通过线上推广卖淫活动的卖淫集团呼叫中心嫌犯,全部被告不认罪,法官批准每人各以6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10名年龄介于21岁至33岁的被告,在周二被警方带上浮罗山背法庭,援引刑事法典第372(1)(e)(宣传卖淫服务)提控。被告们皆以手或纸张遮住脸部,不让样子曝光。
10名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批准每人各以6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每个月向警局报到。
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卡玛鲁22日召开记者会发布此案详情时说,警方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于20日下午5时30分,根据情报前往峇央峇鲁一间商业单位展开突击行动,并逮捕11名年龄介于21至65岁的本地华裔男女。
他说,该呼叫中心设立网站招揽嫖客,让远在澳洲的嫖客上网挑选妓女,然后线下进行性交易,并在网上付款,全程远程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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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鲁透露,卖淫集团呼叫中心首脑是一名33岁华裔男子,对方以3000令吉至8000令吉的月薪招揽成员,全天候分成两班运作,呼叫中心保安严密,以防警方取缔。
他表示,首脑曾多次往返澳洲,熟悉该国的卖淫情况,并设立卖淫网站,供该国嫖客登录网站,选择妓女及所需服务,有关卖淫活动一次卖淫服务,最便宜也要200澳币,最贵要3000澳币。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该呼叫中心在2021年12月开始营业,每天可赚取3万令吉,月入约9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