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办理单方面离婚申请的华裔妇女控诉,怀疑4岁女儿被分居丈夫性侵与鸡奸,并且申诉私处与肚子疼痛,频密上厕所,还说“要把父亲放进去的东西取出”!
女童的母亲张女士(41岁,烘焙业者)指出,虽然女儿不抗拒与正在分居的丈夫会面,但是,每次聚会回来都会显得情绪不稳定及暴躁。
“我在女儿申诉后,带着女儿到医院进行检查,但是院方证明没有明显的性侵证据,惟建议我向警方报案并且不让分居丈夫再接近女儿。”
“但是,警方却只将分居丈夫关押两天后就释放,案件较后不了了之;查案官指这是家事,难有证据将对方定罪,劝我撤销报案。”
“查案官曾向我表示,基于无法向年幼女儿录取口供,医院方面的检查报告也无法证明女儿被性侵,因而无法采取进一步行动。”
张女士是于2018年与印裔丈夫(电召车司机)结婚,因为不堪对方的精神与肉体虐待,于2021年6月份带着女儿离家,单方面申请离婚。
她周二(31日)在民主行动党莲花苑州议员游佳豪、安邦再也市议员李文彬、莫哈末菲道及陈瑞雯的安排下,向媒体控诉女儿疑遭分居丈夫性侵的经过。
她指出,在两人开始相处后,对方在人后是一名霸道的男人,不让她上班,时不时还对她施加暴力,让她曾有提出分手的念头,惟刚好怀上女儿而结婚。
但是,她指在生下女儿后,丈夫的性情也没有改变,仍然对她加以暴力,甚至曾经在女儿面前施暴。
她说,为了不让女儿再继续受到亲生父亲的性骚扰,自今年8月杪的探视后,就开始违抗探视庭令,在丈夫前来接女儿前,先与女儿离开住家,避开丈夫前来带走女儿。
“在我和女儿离家后,丈夫就向法庭申请每个月两次的探视权,即每个月的第二及第四个的星期六或星期日的中午12时至下午4时。”
“不过,对方于去年8月22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法庭申请更长的探视时间,即每个月的第二及第四个星期六,自上午10时至星期日下午5时。”
张女士指出,自从与丈夫分居后,一直都在耗时、耗钱在法庭事务。“当初在新冠疫情期间取出的公积金,如今已消耗的七七八八,如果警方再不接受我有关丈夫被怀疑性侵女儿的案件,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她曾就女儿被怀疑遭亲生父亲性侵非礼事件,不仅向警方投报、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更拨打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的关爱热线(Talian Kasih)要求关注。
针对张女士在报案时被劝销案的经历,游佳豪已经致函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要求警方重新开档调查以保护4岁女童。
“至少安排儿童心理专家调查女童是否有被性侵……而不是草草了事,以家事为及没有充足证据的理由要事主撤销报案。”
他强调,一切应该以保护小女孩的利益之重。
丈夫以玩具及糖果收买女儿欢心
张女士怀疑丈夫在性侵非礼女儿后,以购买玩具及糖果收买女儿的欢心,因此女儿不抗拒与分居丈夫相聚,但是,相聚回家时却显得情绪不稳定与暴躁。
“女儿可能将与父亲相聚的探视时间,习以为常,所以每次分居丈夫前来接她时,都会向我挥挥手说再见,就跟随父亲出去。”
“但是,回来时的情绪就不一样了!例如会粗暴的推开我等行为;而我也从女儿的口中了解到他们父女相处时的事情,包括父亲买玩具或糖果给她。”
此外,女儿也曾告诉:“爸爸捉着我的双手、踩着我的脚,将番薯放进我的嘴……”当她进一步追问“番薯”的颜色与味道时,女儿告知“恶心”及“黑黑的”,这导致她怀疑分居丈夫性侵女儿。
她说,女儿从分居丈夫家回来后,曾经在一个小时内,频密上厕所至12到15次,因而问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事时,女儿说:“我要将爸爸放进去的东西拿出来……”
不过,当她将女儿送院接受检查时,院方却无法查出任何证据。但是,不排除或有遭性侵的可能性,所以她再次向女儿查问,女儿说:“爸爸将手指及粉末放进去……”
根据张女士展示的警方报案纸,分居丈夫曾经就女儿私处的红肿现象,辩称是在帮女儿冲凉涂肥皂时致伤的。
她指出,在未与丈夫分居前,女儿就比较喜欢让父亲帮她冲凉,惟当时她仅仅以为是丈夫与女儿的亲子互动,也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