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9条文下,任何不向警方举报或给予任何有关儿童性侵案件资讯的人士,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她说,她周二(24日)大马警方D11组主任(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及法庭官员会面,了解没有严格执行《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的原因,包括第19条文对付知情不报的人士。
她说:“尤其是除了加害者外,还有学校教师、邻居,知情的家庭成员却没有举报,我们有条文对付这些知情不报的人。”
“如果这些学校教师、邻居和家庭成员认为不应插手他人事,对儿童的被侵犯保持沉默,加剧了孩子的情况,这是我们对性侵儿童受害者给予的保护。”
目前,没有人在这项条文下被控,阿莎丽娜认为,社会大众,包括邻居,教师及身边人都肩负保护的共同责任,不只是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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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找了解投报者的案件,邻居是否知道,他们是否投报,我会跟儿童专员了解,提高这方面的意识。”
阿莎丽娜周一(23日)在部门,为提供法律援助的6G电子诊所系统(eKLINIK 6G)主持推介礼后,如是表示。
她也说,她过后将与儿童专员会面,探讨透过措施来提高社区和邻居这方面的醒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