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因拥有1万9011个涉及儿童色情片与照片,周五在霹雳州安顺法庭面控,在他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500令吉。
现年24岁的被告刘明辉(译名)来自冷甲,被控今年5月29日,在冷甲某住家内拥有1个U盘,内存有涉及儿童色情片和照片,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792法令)第10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监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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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五上午在一名相信是其母亲的女子陪同下抵达法庭。\=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艾斯维妮宣判被告监禁6个月及罚款2500令吉。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依祖丁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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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去年5月29日下午4时20分,突击检查被告的住家时起获电脑及U盘,并在被告U盘里搜出1万9011个涉及儿童色情片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