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法兹表示,从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有138宗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提控、开罚单及接获警告,有119宗(86%)涉及马来人,12宗(9%)华人,印度人和非马来土著各有2宗。
他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上述期间,共接获及调查866宗《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条文下,违法行为的投诉。
他说,在调查的案件总数中,290宗(34%)涉及淫秽内容 、277宗(32%)虚假内容、254宗(29%)丑陋内容、35宗(4%)威胁内容,以及10宗(1 %) 仅涉及不和谐内容。
法米是透过国会书面答复文冬国会议员雪芙拉询问,在《2023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调查、逮捕及没有进一步行动(NFA)的数据时,如是表示。
他说, 65宗(8%)已提控上庭,56宗案件已审结并被判罚款总额为41万3850令吉,另有9宗案件正在审理中、11宗(1%)总值3万7000令吉的罚单、 62宗(7%)接获警告、68宗(8%)案件仍在调查中和660宗 (76%) 处于无进一步行动 (NFA) 状态和或未发现违法行为(NOD)。
也是班底谷国会议员的法米说,那些被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 (NFA) 状态和或未发现违法行为(NOD)是因为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嫌犯法令阐明犯罪行为有关。
“在总共138宗已被提控、开罚单及发出警告的案件中,135宗(98%)涉及大马公民,而3宗(2%)则涉及外国人。”
他说,有119宗(86%)涉及马来人,12宗(9%)涉及华人,以及各两宗涉及印度人和非马来土著。
他表示,从性别来看,男性共有104宗(75%),女性有34宗(25%)、从年龄来看,20至35岁年龄层最多,占71宗(51%),其次是36至45岁年龄层的41宗(30%)。
他说,共有17宗案件(13%)涉及46岁至55岁,6宗(4%)涉及56至65岁的个人、2宗涉及20岁以下,一宗涉及65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