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2023年昌明吉打集会”主办单位在活动前3天通知警方,符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14(2)条文所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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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主办单位必须在集会日期的前5天内,通知警方,以让警方采取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以确保有关集会和平举行。
他是透过国会书面答复回应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旺赛夫询问“2023年昌明吉打集会”主办方通知警方的日期及其他资料时,如是表示。
“2023年昌明吉打集会”是于4月28日在亚罗士打Stargate广场举行,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连同多位希盟与国阵领袖出席,向人民讲解政府的施政口号“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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