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长西华古玛说,若雇主没有遵守劳工局总监在职场歧视的决定,可面对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他说,若重犯,可被罚款每天最高1000令吉。
西华古玛续说,截至9月30日,半岛劳工局接获8宗与歧视有关的投诉、2宗与现金支付有关,6宗为其他的相关投诉。
他说,所有投诉已调查和解决,皆与身体或精神残疾无关。
他周一(16日)在下议院回答士拉央国会议员梁志坚有关职场歧视的课题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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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关注职场歧视的现象,尤其对身体或精神残疾的人,政府已于修订《1955年劳工法令》,纳入第69F新条文,赋予劳工局总监权利听取职场歧视的任何争议。
他说,这项修正案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
他认为没有迫切需要草拟有关工作场所歧视的特别法令,尤其是保护残疾人士的法令。
“现有的法律规定足以应付监督和执行的问题,但需要各造,包括雇员和雇主的配合,彼此需要了解各自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无歧视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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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职业安全与卫生局(DOSH)采取预防措施,在职场全面执行《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令》,以打造适合劳工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工作环境。
他说,该部将调查雇主、医务人员和雇员投报与职场心理健康问题有关的案件。
他也说,该部也推出《2001年预防职场压力和暴力指南》,说明职场的压力和暴力问题的综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