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次子拿督纳兹夫丁各欠稅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案,在联邦法院上诉最终阶段受挫,父子将面临内陆税收局追讨巨额欠税。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周一(16日)一致驳回纳吉父子就税收局在追讨欠税诉讼获得的简易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莉妮宣布裁决说,税收局即日起可按照对所有公民实施的规定,向两名上诉人追讨欠税。
“上诉人没有受到歧视待遇,也没有受到所得税法令未规定方式的待遇。 没有记录和证据支持这一点。”
“因此,有关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的指控没有根据。”
她指出,法庭纯粹是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的规定,实现追讨欠税的目的。
娜莉妮说,尽管上诉人仍可以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 99 (1) 条文,就税款争议向所得税特别专员 (SCIT) 提出上诉,但所得税法令规定,上诉人在向所得税特别专员上诉期间,必须先支付欠税。
她说,《所得税法令》赋权予税收局“先缴税再谈”的争议解决机制向纳税人追讨欠税,该机制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娜莉妮提醒,《联邦宪法》第4(1)条款赋予的违宪审查权利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司法机构应谨慎运用。
“如果随意使用,或在没有实质性依据的情况下使用,其结果可能会造成相当大的损害。”
“在这宗上诉案中,它可能会破坏国家有效规定的税收制度,并对政府和人民的职能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上诉被驳回,无需支付堂费。”
其他法官是马来亚大法官拿督莫哈末扎比丁、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巴卡。
税收局的代表律师是首席税务律师哈兹丽娜,而纳吉父子的律师则是丹斯里沙菲宜。
两家高庭于2020年批准税收局提出的诉讼简易判决申请,允许向纳吉父子追讨在2011至2017年期间,所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税款。
简易判决即法庭通过陈词,未经审讯聆审证人供词的方式作出裁决。
纳吉父子于2021年9月在上诉庭上诉失败,接着提出上诉准令申请,并于去年5月10日获得联邦法院的批准。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