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提醒荣获彭州苏丹颁发勋衔人士,不要在交通工具展示张贴勋章,否则等同触犯法令。
他周日(15日)发文告指出,涉及者行为视为抵触2017年彭亨徽章、勋衔及赐封(防止滥用)法令第3(1)(D)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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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鲁丁指出,在上述法令约束下,除非获得苏丹亲笔御准,有关人士才能在交通工具展示勋章勋衔。
此外,彭亨王宫总管拿督阿末基尔里周六(14日)也发文告,依据目前身在国家王宫的彭州苏丹阿都拉陛下的谕令,发出相同提醒。违法者可能面临褫夺授予勋衔的下场。
警方和陆路交通局收到指示,合作对违法人士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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