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表示,高教部允许在校内举行政治相关的辩论、讲座、研讨会、座谈会、讲习班或类似活动,但需获得大学书面批准。
他说,这是为了让有关活动的行政事务及支援顺利进行。
“部门没有阻止,也允许主办这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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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透过国会书面答复伊斯兰党巴里文打国会议员莫哈末米斯巴胡询问政府,大专院校是否允许主办政治辩论活动,以让大专生对国家的政治课题表达立场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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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立说,政府于2012年8月1日修正了大学和大专院校法令第15 (2c) 条文,然后于2019年3月15日完全废除该条文,以让政府大学的学生能够参与校内外的政治活动。
他说,适用于玛拉工艺大学、工艺学院、社区学院和师范学院的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2)(C) 条和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法令第10 (2)(C) 条文也修正,以允许学生参与政治活动。
“学生可以参与校内外的政党活动,这包括成为政党党员、在政党中担任职务、参加校内的任何选举或任何补选、州或大选中,担任任何政党候选人的代理人或参与在校园内的竞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