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联邦机构合规及财务报表总稽查司报告》显示,吉隆坡市政局先征收的土地租赁金为9737万令吉,与财务报表中1806万令吉不相符。
报告指出,财务报表与合约计算之间的差异,无法通过确凿证据予以确认。
报告指出,先征收的租金,是发展商租赁吉隆坡市政局土地,作为发展用途而收取的土地溢价,租金将根据同意的租赁期,摊销到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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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2月31日,被认可的租赁租金为9737万令吉,超过了财务报表的1806万令吉。”
报告也指出,其他如财务报表中的房地产、厂房和设备资产在核实、终止核实、注销和呈报等方面存在缺陷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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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改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资产的管理、记录和程序,以确保财务报表资讯的管理和记录没有重大错误和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