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努西上庭时向支持者展示招牌手势。

士拉央地庭今日择定明年1月18日起,审理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因发表质疑委任雪州大臣及组建团结政府言论被控两项煽动罪的案件,为期12天。

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指出,由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因而要求尽快在今年12月开庭审理,控方将传召约10名证人供证。

沙努西代表律师阿旺阿玛达再也表明,辩方承认这是备受瞩目的案件,但要求明年1月开审。

法官诺拉吉雅最终择定明年1月18及19日,以及2月5日、8日、9日、12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及23日聆审此案。

此外,马斯里告知法庭,沙努西所面对的2项指控有修改,并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宣读同审,因为涉及同样事件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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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努西原本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试图或密谋做出任何有煽动倾向行为)被控,但修改为同一法令第4(1)(b)条文(发表任何煽动言论)。

在通译员宣读修改后的控状,身穿蓝色西装的沙努西在法官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修正后的2项控状,沙努西被控在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的政治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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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沙努西当时是批评雪州苏丹遴选州务大臣的眼光,以及发表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利用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组成团结政府的言论。

他于7月18日在士拉央地庭面对两项控状,惟他否认有罪,获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保外候审。

较早前,士拉央第一地庭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在案件过堂时批准控方申请,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将案件移交第二地庭法官诺拉吉雅一起审理。

沙努西在被控侮辱雪州苏丹案过堂后离开法庭,心情看似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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