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交由保姆看顾,却被发现遍体有新旧的伤痕,男童母亲在追问时,保姆竟向天发誓指男童并非是她致伤,却说是被“二爷伯”以滕条致伤,令人更气愤。
针对此事,男童母亲向警方报案后,太平警方于昨日(26日)将保姆嫌犯以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控上法庭。
据了解,被打致全身有新旧伤痕的男童,疑不善言语,其父母是于今年7月15日交给家居新板的王姓保姆照顾,因工作关系,加上每次要带孩子回家,都遭到保姆以各种理由推搪,造成长时间没有接触到孩子,致使孩子疑被虐一事,完全被蒙在鼓里。
据知,受害男童母亲于8月份要带回孩子时,保姆则称要带孩子去槟城游玩,直到9月19日上午10时拨电通知保母会带孩子回家,保母声称孩子于昨晚跌倒,母亲当天下午看到孩子,见到其脸上及全身布满新旧伤痕。
男童母亲怀疑孩子身上的伤痕是遭受保姆所致,但保姆却说是被他人殴打及掉下水沟等,包括指是“二爷伯”所致伤,因二爷伯问男童,男童没有回应,“二爷伯”便以滕条鞭打他,但男童的母亲却不相信,较后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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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男童母亲今日也通过各群组社交媒体发贴谴责保母,及揭发保母的恶行以警惕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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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男童母亲在脸书贴文,感叹说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并说,感到非常心痛,一个活泼好好的小孩子就被虐待成这个样子 ,也不知道其孩子被保姆虐打多久了,更不了解这位保姆为何会如此的狠心下手,致孩子全身是伤,且伤口更有出血的现象。
“当看见孩子现变成这个样子,心痛不己,孩子也一直的说痛!不要,痛!不要,如此想象孩子被打时是多么的无助。”
另外,太平警区主任马兹兰受询及时,也证实40岁的保姆,已在昨日控上法庭,并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控。此案展至10月30日过堂,同时被告也允准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