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一致驳回11年前在脸书发表羞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依德利斯莎殿下的传教士旺吉旺胡先的上诉,并谕令他今天开始入狱服刑9个月。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维持莎阿南高庭在2018年4月9日将旺吉旺胡先宣判入狱9个月的裁决,并驳回他的上诉。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旺吉是于2014年9月10日被控上地庭,他被控在2012年11月5日,在脸书账号发表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夫丁和宗教的言论。
此举已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可在同一法令第4(1)(c)条文下判处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不少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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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也撤销莎阿南高庭在2019年7月宣判旺吉旺胡先入狱1年的裁决。
她说,旺吉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有大量证据显示上诉人是脸书页面的持有人。
她续说,高庭法官没有理由加重刑罚,理应维持9个月的监禁。
她也说,旺吉在脸书中的字眼确实不当,“如果我们是宗教事务方面的天才,我们就不应该贬低别人。”
“如果你(想)提供宗教建议,请用好的字眼来表达,而不是不恰当的词,尤其是涉及雪兰莪苏丹,因为现在有3R(宗教、王室、种族),必须对这些敏感的字眼谨而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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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言论自由并不赋予一些人随意发言的绝对权利,因为仍然需要维持一些限制。
“不要冒犯别人,要遵守,你越聪明、越天才,你就必须越遵守。不要贬低别人。”
此案检控方为副检察官何美玲(How May Ling,译音),旺吉代表律师则是慕哈末法依法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