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偷东西、偷情、偷心……这些“偷”事,已司空见惯,但“偷”别人的人生,可有听过吗?
在中国的吉林省长春市,一名49岁的妇女朱丽春,就因为被人“偷”走了人生30年,导致她没有了学历,从一个有理由的年轻人,变成一个没学历、生活困潦,只能找基层工作的大妈。
她在30年前,因没收到职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误以为自己落榜;然而,直到2020年才恍然大悟,原来当年有一个冒用其名字“朱丽春”的女人,顶替她入读了职业学校。这个冒名举止,让她从此过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据《央广网》报导,朱丽春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4时左右,在药妆店上班时,来了一对男女,严肃问她“是不是朱丽春”,因为店内只有她1人,她有些担心而摇头否认。
结果晚上邻居带著那名男子前来,解释了来龙去脉,对话中惊觉,下午来的女生也叫朱丽春,但不是同名同姓,而是盗用她的名字身分,偷走了她的30年人生!
这名女子在1990年,冒领朱丽春的长春市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进入学校就读,1993年毕业后进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
当年,朱丽春在家苦等了2个月,迟迟没等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自己落榜。她失落几年后开始打工,不过却因为没有学历,只能从事服务员、售货员的工作,甚至还捡过废品!
由于没有学历与技术,她只能找临时工,不只薪水低,也没有保险;2005年结婚后又离婚,随后开始在药妆店工作。
生活坎坷全拜“假朱丽春”所赐
朱丽春吃苦这麽多年,生活过得坎坷,全拜“假朱丽春”所赐;自己全被蒙在鼓裡,直到对方公司因进行内部审查,才东窗事发这起匪夷所思的“偷人生”事件。
“假朱丽春”是于1993年被录取储蓄代办员,直到2021年2月,因为“无故旷工”而被开除。警方在同年3月28日侦查此案,然而今年却撤销。
在《撤销案件决定书》中提到,调查过程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原因是“假朱丽春”有孕在身,被取保后审,随后撤案。
银行和警方没有针对冒名顶替做处置,这让朱丽春无法接受,因此律师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