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和女商人彭丽君被控涉及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案展至11月29日,提呈文件。
只是,3名被告周一(11日)并没现身,由代表律师出庭进行过堂程序。
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于2020年8月11日,涉嫌滥权将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公司而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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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在北海地庭审讯,地庭法官于今年3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时,移案到槟城高庭,3名被告于5月26日在槟城高庭过堂,皆不认罪。
前槟州首长及前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交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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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在滥权索贿罪行中被控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