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一些主张指,巫统主席兼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重获自由的案件,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获得撤控一样,前巫青团长凯里则为听众科普,并告诉听众以上案件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他说,阿末扎希的案件中,法庭已经依据证据宣判表罪成立,因此,阿末扎希必须上庭自辩说明自己无罪,但总检察长却突然决定不再继续此案件。
“法官作为‘裁判’,(在控方选择暂停提控时)他没有权力继续对这个人提控,最终只能同意释放不代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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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慕尤丁的案件则是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词后,认同控方的控状有缺陷,因此批准撤控。
“这两种案件的情况有天壤之别。一个是法庭说(控状)有缺陷,控状有问题。但是阿末扎希的案件是控方要求停止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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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指出,阿末扎希的案件已经花费了数年的时间进行审讯,控方突然要求停止审讯,这无疑是浪费了司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