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新青年强烈要求总检察署针对撤销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47项收贿、刑事失信和洗黑钱控罪的决定给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团结政府便是在公然包庇贪污,赤裸裸地滥权!
近日,检察署在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案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马大新青年指出,此案件控方原已成功举证表罪成立,阿末扎希也需出庭自辩,诡异的是,控方却在表罪成立下,提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的申请。阿末扎希更是气焰高涨,随即表明会上诉,以求高庭裁决,争取“无罪”释放。
马大新青年主席邓康耀周三在文告中指,团结政府尤其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一直以来追求司法独立,反对政府对于领袖滥权案件的干预,然而阿末扎希的案件突然被撤销控状,很难不让人联想政府是否从中干预。
“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总检察长是一名政治委任下的官僚,同时扮演检察官的双重角色,有权提控或撤销刑事控状。”
因此,他表示,阿末扎希并非被法庭“宣判无罪”,而是团结政府的“委任官员”主动撤销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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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新青年强烈质疑团结政府的诚信,难不成安华为了巩固自身权力、稳住巫统国会议员的支持,而纵容干预司法的事发生?
“希盟的竞选宣言曾提及总检察长与检控官权力分离,但希盟在两次执政时期都将此事抛之脑后。团结政府上台以来,便不断和国盟竞争保守,在大学演唱会设立极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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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团结政府竟然主动撤销贪腐罪,沦为了当初他们大力批评的国阵,也再度印证‘权力令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令人绝对地腐败’。若团结政府轻易就可撤销阿末扎希的控状,新青年敢问,为何政府无法撤销大专演唱会指南?”
他指,新青年再次要求总检察长对于此案给出交代,检讨撤销阿末扎希收贿、失信和洗黑钱罪名的决定,若有必要,则再次提控。新青年也敦促政府加快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脚步,真正实现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