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警察总部行政总监拿督阿兹米声明,公众发生车祸后可以到全国任何一间警局报案,警察不该随意指示公众到其他警局报案。
他说,这个观念已经教导沿袭多年,所有执勤警察必须接受案件事故的投报,无论案件在哪里发生。
“这项指示很明确下达给所有警察,他们不该指示报案者到另一间警局。如果发生这类情况,公众可以要求见高级警官,比如警区主任或警局局长。”
阿兹米对《星报》指出,公众同时可以从报案的警局,获取报案书副本。
最近有公众投诉,被执勤警察拒之门外无法报案。《星报》一名读者讲述自己在八打灵再也警区的遭遇,他试图报案,却被建议到特定地区有管辖权的警察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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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读者称,本身于今年7月21日晚上,在汝来和芙蓉之间的南北大道行驶时,轿车撞上马路中央的混凝土板,事后到警局报案。
当被问及此案时,阿兹米重申,事主可以向全国任何警察局报案。不过,案件调查可能由不同地区的警方管辖。
“确定案件地点后,案件由相关地区警察调查。然后,事主将被要求与负责此案的查案官联络。”
另外,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基金会(MCPF)雪州秘书拿督弗亚表示,是可以对拒绝接受投报的警员采取纪律处分。
“不应该提出理由不接受投报。警队拥有PRS(警察报告系统),所有警察局通过网络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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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亚曾任梳邦再也警区主任和登嘉楼州副总警长,他说,防范罪案基金会也有收到公众类似投诉。
早在10多年前,警方已宣布公众可以到任何警局投报与交通有关的案件。2011年,时任全国副总警长的拿督斯里卡立阿布巴卡已宣布,所有警局于同年11月之前,连线PRS系统。
他说,在新系统下,除了到交警中心报案,民众可去任何警局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