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部发出16页指南,严格规范公立和私立大专院校内举办的演唱会,其中包括分开男、女和家庭观众座位、禁设摇滚区(Mosh Pit)、服装不得碍眼或反串。
这份指南针对公立和私立大专院校举办演唱会的批准流程、主办方、举办时间、受邀艺人、伴舞团、音乐种类、观众座位、LED展示、乐器、海报等,均有列出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国内各大专院校已从周三开始陆续收到《高教部管辖下高等学府娱乐活动(演唱会)指南》。
根据指南,主办方必须确保男观众、女观众和家庭观众的座位分开、禁止设立“摇滚区”、须为礼堂内外的观众准备座位、须与大学保安人员和警方(如有需要)合作,管控礼堂外的观众。
不仅如此,该指南也不鼓励表演艺人邀请观众上台。在艺人登台表演时,指南规定穿着必须不碍眼,男女艺人不得反串;须确保直接参与演唱会的所有人,包括艺人、秘书处和观众都穿戴合宜,也须确保受邀艺人不作出任何色情的举动。
同时,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佩戴任何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标志,如光明会标志、淫秽标志、LGBT标志、庞克发型等。若男性表演者是大学生或大学职员,不允许留长发;若是校外的男艺人,留长发者必须在演出期间扎起头发。
此外,男艺人不能佩戴项链、耳环和手镯,但是出于宗教原因佩戴的项链和耳环,则没有问题。同时,男艺人在演出或进行音测时,不能穿短裤。
至于在演唱会演唱会时间方面,晚间演唱会最迟须在晚上8时45分开始,10时45分前必须结束;白天演唱会则取决于大学学生会的批准。
主办方须确保艺人身份背景 伴舞群男女不得接触
在艺人筛选方面,指南阐明,校园演唱会所邀请的艺人不得在国内外有所争议,主办方必须确保艺人不代表或不涉及大马社会或法律不承认的团体,如LGBT和同性恋等。
“主办方必须确保受邀艺人在校园表演期间,不会作出损害或破坏学校形象的事情,如吸烟。”
至于伴舞群,主办方必须确保他们的穿着不碍眼、男女舞者没有接触、舞蹈没有“多余”(Tidak berlebihan)的动作,也没有任何色情的舞蹈动作。
同时,表演曲目(音乐类型和歌词)必须得到大学管理层的批准,并且不触及大马人民的敏感课题,而乐器则必须适合所举办的演唱会。
“主办方需保证邀请艺人的室内外乐器,没有任何象征支持不被我国法律承认的团体、标志或淫秽符号,或政治标志。(例如鼓或吉他上不能有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群体(LGBT)贴纸、政治标志等。”
若发现违例指南 立即取消演唱会
这份指南旨在确保演唱会不会逾越界限,以免对大专生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为了保持高教部和大专院校的良好名誉。这份指南的规定不适用于艺术学系所需以学术为目的举办的演奏会(Recital)。
任何形式的宣传品如海报、横幅、彩旗、背景装饰、名人墙、网站、社交媒体等,包括数字性质的宣传品,必须先获得校方批准。主办单位必须先获得学生会或大专协会(MPP/KM)批准,再由校方管理层进行风险评估,之后校方必须正式通知高教局。
若被发现演唱会没有遵守由高教局、地方政府和校方的任何指南,高教局有权取消任何演唱会。一旦学生或团体或主办方违例指南,演唱会将即刻被取消,并可根据现有的学生纪律规则,对主办单位采取纪律处分。
若主办方涉及校外组织,则可以按照大学名誉、损失、安全和破坏等评估采取法律行动。校方有权拍摄演唱会,以作为记录和非商业用途。
较早前,社交媒体上流传一则3分钟的影片,影片中的男性观众赤裸上身跳舞14秒,此事据称发生在一场由公立大学社团举办的演唱会闭幕表演。
高教部后来于6月中旬发出指示,取消政府大学内所有演唱会类型的活动,如今则发出指南给政府大学和私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