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虐待致死男童案;小死者母亲与母亲男友,周五面对合谋致死小死者外,母亲男友更面对一项报假案的罪名。
两名男女被告玛莉郑美仪(44岁)与普拉纳斯华南(29岁)于周五(9月1日)上午10时许,被押往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第四推事庭,面对控状。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8月22日午夜零时55分左右,在斯里肯邦安本查加里尔花园PUJ3/2路一间单位,合谋致死男童郑约瑟夫,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合谋)下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两名被告可被判制性死刑。
两名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罪状,但由于案件属高庭权限,因此没有记录他们是否认罪,且需仍被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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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另外面对的一项控状,是他被控于同一天凌晨2时57分左右,在斯里肯邦安警局,却向身为公务员的警察拉斯米考勿报假案,以致仄阿斯鲁尼占助理警监若知道内情就无需调查,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蓄意使一名公务员运用其合法权力损伤他人)。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多6个月、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男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他否认有罪后,推事沙礼尔安努亚阿末慕斯达巴裁决案件于10月2日过堂。
两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此案主控官是努鲁苏菲雅。(所有人名译音)
新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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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2日凌晨时分,警方接获沙登医院的投报,指一名5岁华裔男童被罗里撞及送院后不治,惟身上多处发现有新、旧伤,怀疑生前曾遭虐待。
警方调查后,发现男童生前遭长期虐待,而将男童母亲与母亲的男友拘捕助查。
男童母亲的男友,也因为害怕东窗事发,而报假案谎称男童被罗里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