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宗乡青基金会董事会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辉指出,教育部长法丽娜宣布在国民宗教中学(SMKA)和政府资助宗教学校(SABK)落实的“伊斯兰圣训40段”鉴赏模块,从明年起扩展至“教育部管辖之下的其他学校”,是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因这做法已侵犯了国人宗教自由的原则,并且抵触了联邦宪法。
他说,如果“教育部管辖之下的其他学校”是没有穆斯林学生,或大部分是非穆斯林学生,要如何鑑定与安排?教育部必需针对这些细节提供详细的解释。
他指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1条宗教自由的第一款阐明,在大马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并遵循第四款(州法律以及关于吉隆坡、纳闽与布城等联邦直辖区之联邦法律,可以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宣传其宗教信仰;而且宗教之间不得强逼他人接受或信奉。
他质疑,教育部这项决定是否有经过内阁的讨论和批准,并相信如果此事在内阁讨论,非穆斯林的内阁部长将会提出非穆斯林的疑虑和担忧,并传达民间的声音,而不是由教育部长突如其来的就直接宣布决策。
“在马来西亚这个多元文化和多宗教的国家,宗教自由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期,国民宗教中学(SMKA)和政府资助宗教学校(SABK)实施的“伊斯兰圣训40段”鉴赏模块计划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此计划计划自明年起扩展至教育部管辖之下的其他学校。然而,这一计划侵犯了国人的宗教自由原则,这是不应该发生的。”
他说,“伊斯兰圣训40段”鉴赏模块旨在教育学生了解伊斯兰圣训,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伊斯兰文化和价值观;尽管这是一个伊斯兰宗教教育的一部分,国人也对尊重,但问题在于它被引入了一些非伊斯兰宗教的学校。
“宗教自由是每个国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眼前这时刻,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宗教信仰是至关重要的。这是马来西亚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之一,被视为国际人权标准的一部分。然而,引入含有宗教成分的模块到非宗教学校可能会引发宗教自由的问题,因为它似乎将一个宗教的内容强加给了其他宗教信仰的学生。”
他认为,教育部需要确保它的政策和计划不会强制学生学习与其宗教信仰不符的内容,这需要仔细的计划和协调,以确保各种宗教信仰的学生,都能在学校中感到舒适和被尊重。
他说,教育部还应该鼓励学校开展跨宗教对话和互动,以增进学生之间的理解和尊重。这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和谐和包容的社会,反映了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本质。
“总之,宗教自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应该在马来西亚的教育系统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教育部在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时必须确保不侵犯学生的宗教自由”。
“同时,跨宗教对话和互动也应该得到鼓励,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多元文化的共存。只有这样,马来西亚才能继续成为一个多元文化和多宗教的国家,实现和平与包容的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