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警方上周五(18日)逮捕8名外籍女子涉嫌卖淫案,槟岛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透露,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承认本身为邻国公务员,并为获取额外收入而涉及卖淫活动。
他在文告中说,警方也正与有关国家大使馆确认有关女子的说法。
他说,州警察总部与东北县警方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警员是上周五傍晚6时至晚上10时,在东北县内数家廉价酒店、民宿和公寓展开7项突击行动,逮捕8名涉嫌卖淫的女子。
“被捕女子年龄介于25至47岁,警方行动中也充公总值约2200令吉的物品及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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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她们是以旅游签证入境大马。她们在进行卖淫活动时,使用微信找客,每次性服务收费介于150至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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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安说,所有被捕女子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下被扣查,已被送往峇央峇鲁警局调查。
他说,当局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招募卖淫)、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逾期逗留)条文及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条文(违反签证)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