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指出,国家银行在2015年的调查发现,一马发展公司的7亿美元资金,被转移到与潜逃富商刘特佐有关的离岸公司。
她指出,国行早在2015年以前,就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存有怀疑,而国行监管单位是在2015年3月,从海外监管机构取得情报后,展开实地调查并发现资金流向Good Star有限公司,再进一步调查后发现,Good Star有限公司的受益人正是刘特佐。
她指出,国行是基于一马发展公司无法就2009年一笔汇向海外的资金,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而耗时多年展开相关调查。
洁蒂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第46名控方证人,她今日(16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辩方律师沙菲益的交叉盘问时,如是指出。
她说,一马发展公司的官员不愿就2009年的交易,配合国行的调查,而国行也接获消息,该7亿美元并未汇给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而是汇给Good Star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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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补充,国行随后拒绝批准一马发展公司,在2014年6月的类似高额海外汇款。
对于沙菲益质疑,为何国行耗时多年才查明该笔资金的流向,洁蒂表示,由于离岸户头信息有海外当局保存,因此各地央行都需要其他国际监管机构查找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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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这在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是很常见的情况,因为这需要全球多个监管机构及内部调查共同努力,才能得到的结果。
她也说,每日进出我国的交易超过10亿美元,国行不可能检查每笔交易,只能援引金融法规要求要求商业银行,一旦发现可疑交易,就须做出投报。
较早前她也表示,若国内商业银行被发现未能标记可疑交易,将受到国行对付,如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