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破产男子被指过去一年起,用从事金商的身份,与众多金饰批发商进行交易,复在获得大批金饰后,一夜之间突关门大吉,估计造成十多名金饰批发商损失高达3000万令吉!
其中三名事主邓伟伦(32岁)、黎吉顺(52岁)和刘伟南(48岁),周二在马华公共服务与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与该部法律顾问吴建南律师的记者会,叙述遭遇;3人损失价值近300万令吉的逾15公斤金饰。
邓姓事主说,他于2021年起便认识这名巫裔男子,后者更于同年11月起陆续在柔佛州、莎阿南和蕉赖成立3间公司后,双方便开始进行交易。
他说,今年1月9日,他根据对方指示,将价值53万9670令吉37仙的金饰,移交到对方位于莎阿南的店铺;鉴于对方早前已拖欠一笔庞大数目,因此他要求对方以现金支付。
他指出,对方满口答允,并叫他两、三个小后过去取钱,但最后都以种种借口拖延,他待翌日上午与数名面对同样遭遇的同行前往他的店铺要讨回金饰,但对方已停止营业,并指自己也受骗,所有的金饰已不在。
“他讲柔佛州、莎阿南和蕉赖3间店的货物都没完了,他说他也被骗了。”
事主说,对方指会贷款以赔偿他的损失,但最后一直没有兑现承诺,他待3月31日始报警求助。
他说,对方是破产人士,利用兄弟的名义开设金店从商,他不排除对方一年前起开始布局,他补充,对方之前有欠些许数额,待逐渐取得他的信任后,逐渐累积欠款。
他补充,他最后一次与对方联络时是4月,当时对方向他求情,要求他销案,如今他必须承担超过101万令吉的损失。
另两名黎姓与刘姓事主,则分别损失近逾155万令吉和逾40万令吉155万7和其它两名现身的受害者;迄今有十四、五名受害者,这些受害者各别的损失额,介于50万至1100万令吉。
张天赐将致函要求警方跟进
张天赐引述事主的话说,他说,他会致函警方要求跟进此案。
吴健南说,他研究受害者的案例后,发现对方利用法律漏洞。
他说,对方他是破产人士,因此受害者不能向对方索取个人赔偿。
“对方通过家人包括兄弟和妻子设公司,公司是另外的法律个体,若起诉公司,对方最多是清盘,而无法索回所有损失。”
吴建南建议受害者,唯一的方法是通过刑事法典,才可制裁对方。
他呼吁警方考虑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