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揭露,尽管有太多证据,但当时由丹斯里阿班迪领导的总检察署仍对国行调查一马公司挪用资金案,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
洁蒂周四(27日)在高庭宣读证人证词时,证实了这一点。
她表示,虽然国行已致函总检察署,要求重新考虑于2015年9月11日作出的“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决定,但没有获得任何回应。
此外,洁蒂表示,当时下令成立首个调查一马公司弊案特别工作队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也被终止职务。
“在总检察署被丹斯里阿班迪接管后,就不再有特别官员会议。2015年8月5日,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发表声明称,总检察长劝告他不再需要一马公司弊案特别工作队。”
“各执法机构可以根据各自法律的规定,自行展开调查。”
“2015年8月13日,国行向总检察署提交了一份调查文件,建议提控一马公司及其高层人员。关于纳吉的账户,国行已向有关当局提供所有相关讯息。”
洁蒂说:“尽管国行收集了所有证据并记录在调查文件中,但总检察署出于不明原因,在9月11日决定将国行的调查文件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洁蒂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在1MDB事件中涉及滥权和洗黑钱案件的第46名控方证人。
—
早些时候,洁蒂在阅读证词时透露,国行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外国执法单位的秘密信息,一个国外公司已将大量资金转移到其国家,一个由商人刘特佐拥有的公司。
2015年3月20日,国行开始对大马银行和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DBMB) 展开调查,以确认一马公司从10亿美元的资金中,转移7亿美元给一家私人公司的指控。
她说,这笔资金用于收购一马公司沙地石油有限公司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联营公司的40%股份,以及其他一马资金流入Good Star Limited(GSL)账户,而不是联营公司的账户。
“在投资资金转移获得批准后,总共7亿美元的相关资金通过德意志银行从一马公司提取至Good Star Limited(GSL)的账户。”
洁蒂说:“检查完成后,才确认支付给Good Star Limited的资金属于在逃富商刘特佐(Low Taek Jho)所有。”
所有调查完成后,洁蒂于2015年4月21日与阿布卡欣会面,透露调查结果,包括确认刘特佐是GSL账户的实益拥有人的讯息,该账户于2009年9月30日从 一马公司收到7亿美元。
与此同时,洁蒂表示,纳吉和大马银行从未向国行转交有关阿拉伯捐赠1亿美元的3封信函。
她续说,这些信件是在国行于2015年7月6日突击搜查有关银行时才发现的。
“在被扣押的文件中,还有3封由(沙地阿拉伯王子)阿都阿兹马吉写给拿督斯里纳吉的信件,日期分别为2011年11月1日、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这些信件从未转交给国行。”
“大马银行和拿督斯里纳吉从未将这些信件(阿拉伯捐款)转交给国行。此外,突击搜查中还发现了两封据称是大马银行集团董事总经理阿肖克拉马莫迪(Ashok Ramamurthy)寄给国行的信件。
“没有记录显示日期为2012年9月21日和2013年4月30日的信件,是由大马银行发出或由国家银行接收。这一事实可通过国行的阿都拉曼与大马银行的丹斯里阿兹曼哈欣的互动得到印证。”
阿肖克的这封信是关于纳吉在大马银行开设3个账户的事宜。
洁蒂解释说,国行大约在1年零6个月后,才发现这3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