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时使用手机需装配有手机支架或开启免提功能,否则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合理的地方,才可以使用手机。
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17(A)条文,司机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属于违反行为,除非使用手机支架或开启免提功能。
《星报》引述全国交警调查与执法局总监拿督玛卡欣指出,根据交通条规,无论是在行驶中,还是在交通堵塞或交通灯前,司机是不能手握手机。
“除非车上装有手机支架或开启免提功能,否则在驾驶的同时,手握手机将会令司机分心,并且威胁本身及其他司机的驾驶安全;例如在手机不小心跌落时,司机伸手摸索寻找时,或将导致车辆失控。”
“驾驶时,手应该放在方向盘,以确保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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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车上没有装配手机支架或开启免提功能,司机必须将车辆停放在适当的地点,而不是紧急车道。
他指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驾驶人士将车辆停在紧急车道属于违法。
询及是否可以在驾驶中使用智能手表时,玛卡欣解释,智能手表不是手持设备,因此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