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分别向看守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和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针对他们被指抵触3R(宗教、王室与种族)课题的案件,录取口供。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隶属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的分类罪案小组,于周五凌晨2时,在首都一间酒店,向沙努西录取口供。
他说,截至周五(14日)中午11时,警方接到31份投报针对沙努西被指发表侮蔑雪州苏丹的言论。
他说,警方也已于周四(13日)下午3时30分,在伊斯兰党位于拉惹拉勿路的总部,向哈迪阿旺录供。
“林冠英则于周五在槟城东北县警区总部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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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鲁丁说,警方在完成针对这3名政治人物的调查报告后,最迟于下周一(17日)移交总检察署。
他说,警方是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调查沙努西和林冠英的案件。
至于哈迪阿旺的案件,则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