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育松
最近网传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住700万的豪宅,后来吉打的新闻秘书莫哈末雅金,以及沙努西都有跳出来澄清,说豪宅是沙努西哥哥的,沙努西一分钱都没有花在这间屋子上。
他们说,沙努西的哥哥是潜水员,一直辛苦工作,每三四个月才回家一趟,连妻子生产时,还在海中与鲨鱼搏斗,700万豪宅是他哥哥夫妇,包括孩子们多年辛苦奋斗的结果。
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在海中与鲨鱼搏斗”是修辞还是真的是在做事实陈述,如果不是修辞的话,我觉得我们国家有必要去报导沙努西哥哥的丰功伟绩,他竟然能在海中与鲨鱼搏斗,如果说是“捕猎”,我还好理解,说“搏斗”,不知是用双手还是用什么武器,不管如何,我都是心神向往之,好想听听沙努西哥哥是如何与鲨鱼搏斗的。
我上网查了一下,在大马当潜水员的年收入确实高,大概91,000马币,但要买下700万的豪宅,10%的首付也要70万,不吃不喝7年就可以存到了,但要还三十年贷款的话,每年还21万,那以9万马币,不吃不喝也不可能还到。
当然他们说这不只是沙努西哥哥的努力,是他哥哥夫妇,还有孩子们多年辛苦奋斗的结果,那我实在好羡慕他们的家庭感情,一家人辛苦多年买一间700万的豪宅给沙努西住,不知道他们一家人又是住怎样的房子,不知道是不是也有700万,如果是的话,那他哥哥是要当潜水员不吃不喝工作14年才存到两间房子的首款,然后全家人一年还42万的贷款,那等于是接近5个潜水员的年薪。
不知道沙努西的孩子有多少,也不知道他的妻子是做什么工作的,不知道他们的孩子是做什么工作,可能全家人都当潜水员,每天在海中与鲨鱼搏斗,供一间700万的豪宅给沙努西住,这样好的家人,沙努西只淡淡地说这是他哥哥的房子,这实在太不够意思啦,饮水要思源,还不赶快开记者会,把哥哥全家人请来介绍给全马人民,看一看有谁能像他们全家供一间700万的豪宅给叔叔住,这简直是国民英雄,道德模范,不写本传记纪录他哥哥,我都替沙努西感到不好意思。
当然,如果有传记出版,我希望除了内容有他哥哥如何在海中与鲨鱼搏斗,还包括他们全家人是如何赚钱,或者省钱,能够供一间700万的豪宅给沙努西住,当然最想看到的,是沙努西做了什么能够让他哥哥买一间700万豪宅给他住,好让我学会,也给我家人买一间房子给我住,我要求不多,70万一间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