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大道上逆向骑乘摩托车,导致另一名重型摩托车骑士撞天桥护栏后飞弹坠至天桥下惨死案,肇祸男子周一早上面对疏忽驾驶导致死亡控状时,由俯首认罪峰回路转为被指示接受精神评估。
被告慕亚达哈(41岁,罗里司机)的代表律师依琳依斯迈告诉安邦法庭,被告实际上是一名精神病患(OKU Mental),需长期服药;因此在案发时,相信是受到药物副作用影响及在意外中受伤,导致处于混乱状况,无法做出精准判断,因而要求法庭批准被告获得保释,并且送精神病院接受评估。
根据控状,被告于上个月14日中午约1时10分,在雪州新街场-淡江大道(Suke)第22.2公里,危险逆向骑乘摩托车,导致另一辆摩托车骑士阿末法兹(62岁)死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上述控状中,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至少5年或最高10年监禁、至少2万或最高5万令吉罚款及吊销驾驶执照至少5年的刑罚。
被告周一(10日)早上约8时50分在右手臂仍然裹着石膏与绷带的情况下,在警员的扣押下抵达安邦再也法庭面审。
在通译员读出被告所面对的控状后,表明明白及认罪,但是当推事诺麦占再次询问是否明白控状及将所面对的刑罚时,被告代表律师依琳则向推事指被告不了解,推事因而休庭30分钟后再续审。
再度开庭后,当被告再被询问是否认罪时,改口否认并且由代表律师告诉法庭,被告曾任火车驾驶员,在失业后转当月薪2200的罗里司机,独力面对赡养没有收入的妻子及3名孩子的经济压力下,罹患精神疾病。
“在此,要求法庭批准被告获得保释,并且送院接受精神评估,以确定被告在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因为被告可能是没有服药或在药物的负面影响下,酿成交通意外。”
主控官安诺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及需每个月向邻近警局报到的条件下,允准被告获得保释;惟推事在经过考量后,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每月向邻近警局报到及吊销被告驾驶执照至案件结束后,批准被告获得保释以到精神病院接受评估。
案件定于下个月10日过堂及呈交精神评估报告。
另一方面,上述车祸死者的儿子哈菲兹(36岁,商人)在法庭审讯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对于被告的状况与审讯结果,感到悲愤交加!
“因为被告的逆向骑车行为,我失去父亲……我和父亲感情很好,我们一起骑车及一起祷告……”
他也不忘呼吁民众以上述夺命车祸为前车之鉴,不要让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