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男子替老妇检查银行户头余额时,擅自更换提款卡并盗提款项,周四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时不认罪。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人担保人保释外出,并需要每两周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
被告为45岁的陈俊鸿(译音),根据控状指出,在5月28日中午12时24分在光大马来亚银行时,一名从事清洁工作的老妇(72岁)要求被告协助检查银行户头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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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中老妇的提款卡被对调。后来她在6月9日到马银行办理事务时,被告知该提款卡不属于自己,而其银行户头内的5683令吉款项在事发当日已遭盗提,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被告表示听懂控状,惟不认罪。主控官建议推事让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被告辩护律师则求情时指出,被告今年45岁,单身,目前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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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诺美拉蒂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此外,还需要每两周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案展8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