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国安处)7月3日宣布,通缉罗冠聪和许智峯等8名海外港人。
国安处指,这些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其罪名还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煽动分裂国家及要求外国制裁中国和香港等。而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注意到反中乱港份子在海外继续作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并强调,国安法有域外管辖权,因此已向法庭申请拘捕令。
综合港媒报导,香港国安处3日举行记者会。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来,据李桂华透露,警方拘捕260人,涉198男62女,年龄介乎于15岁至90岁。当中161人以及5间公司已被检控,79人已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李桂华特别强调,“国安法有域外管辖权,会依法追究在境外犯国安法人士,早前已向法庭申请拘捕令”。
而国安处列出通缉的海外港人总共有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峯、蒙兆达、刘祖廸、罗冠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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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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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李贵华进一步指出,这8名人士“干犯严重国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吓香港官员,指明制裁香港法官或检控人员,“并为外国出谋献策,打击香港金融中心地位”,警方会悬赏100万元(约59.57万令吉)通缉他们。
国安处高级警司洪毅补充说,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上述人员一旦入境,警方就会拘捕他们,还会冻结他们的资产,又或没收或充供,“国安处有权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其资产,故该处会针对8名被通缉者及相关财产,採取必要及有效措施截断其资金链,防止及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警方正追查他们是否会以其他身分入境,并追查他们的资金来源,切断他们的资金链。
据报导,上述8名被通缉的人士当中,许智峯涉嫌国安法第21、23和29条罪行最多,分别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同时在海外鼓吹“港独”、“台独”,还有推动公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