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警方在武吉阿曼及志愿警卫队等支援下,调派8207名人力应对即将到来的州选。
州总警长拿督菲索沙烈指出,随着吉打州议会周三正式解散后,警方将调派4794名警官及警员,在即将举行的提名、竞选期及投票日全天候命,确保州选在安全及稳定的情况下完成。
他通过文告指出,警方将派出3035名警员执行选举委员会的工作,646名警员负责投票站工作,另外646名警员负责50米隔离工作等。
“吉打州警方同时将获得来自武吉阿曼、志愿警卫队等支援,总共有8207名人力来应对本届州选。”
他强调,警方同时将与其他政府部门及单位,包括选举委员会通力合作,确保州选在民主制度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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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促请各界扮演成熟的角色,避免在州选期间触及有关宗教、种族及皇家等敏感课题,同时避免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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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警方提醒各界,任何在提名日前进行的集会,都必须在2012年公共集会法令(736法令)管制下。任何欲召开集会者,必须在5天前通过合法管道向警区主任取得准证,任何违规者将在上述法令第9(5)条文下(提名前),及提名日后根据1954年违规选举法令(第5法令)下被判,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
他指出,任何候选人或代理,在竞选期期间可以在获得警区主任发出准证下,在选区内与民众会面、集会、公开演讲、公开娱乐表演等,违规者将1954年违规竞选法令(第5法令)第24B(3)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一年监狱,或不超过三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通常在选举时所犯下的违规事件,都涉及没有准证下公开演讲、污蔑、煽动、羞辱、涉及煽动情绪的小册子等。警方在这方面将毫不犹豫的采取强硬的对付行动,对付触犯各种条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