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有华裔女子因被指穿着不端正而被开罚单,此举引来同是盟党土团党的不认同,直指由伊党执法的丹州无权向女子开罚单。
土团党法律和宪法局署理主任萨莎丽娜认为,哥打峇鲁市议会执法人员向被指责穿着“不端正”的非穆斯林女子开出罚单是非法且无效的,市议会无权规范服装或道德。
她指出,2019年哥打峇鲁市议会商业贸易和工业地方政府条例第34(2)(b)条文超出了《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2条款赋予市议会的权力范围,这条款仅允许市议会制定与“健康、安全和福祉”相关的规则,没有授予规范服装或道德的权力。
“虽然穆斯林的服装可以受到伊斯兰法的监管,但地方当局却无权这样做。因此,向非穆斯林女业者发出的罚单是无效且非法的。”
她昨日发文告时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市议会撤回罚单,并暂缓执行第34(2)(b)条文,等待州当局或行政会议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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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哥打峇鲁市议会主席罗斯纳兹里表示,市议会是根据1985年商业贸易和工业地方政府条规,对该名女子开出罚单,这条规已生效长时间,非穆斯林也受条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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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莎坚持认为,强制对穆斯林女性执行的遮盖羞体(aurat),不能强加给非穆斯林。第34(2)(b)条文中的“端庄”(sopan)一词含糊其辞,可以有多种解释。在罪行定义不明确的情况下对该名女子处以罚款是不公平的。
她质疑,所发出的罚款可能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为似乎在针对女性。无论如何,衣服是否不端庄是个主观问题,要确定衣服“不端庄”需要一定程度的不端庄,例如部份裸体,而不仅仅是穿着T恤和短裤。
“因此这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可能会在我们所有种族和宗教的大马人民之间造成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