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涉嫌当街辱骂同僚,以及大闹购物广场停车场的女警官,周一(26日)早上在士拉央法庭面控3项罪名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案定8月7日过堂。
根据控状,现年35岁被告雪拉雪芙兰,被控于6月15日中午约12时,在雪州斯里鹅唛花园第SG 1/1路,恐吓一名69岁印裔妇女,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2项控状,被告在同一天下午约1时,在同一地点,侮辱一名41岁印裔男子“你看你的身材,又肥又秃头,好像一头犀牛(You Tengok badan you, gemuk,botak dan badak sumbu),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悔辱他人)。
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最高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被告在同一天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一地点,不尊敬阿都阿立夫一巡伍长,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
雪拉雪芙兰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代表律师玛努哈仁在庭上表示,其当事人是一名警长,自2016年起开始为警队服务,至今已有7年时间,目前是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查案官,因此希望推事降低保释金额。
玛努哈仁指出,其当事人是一名优秀警官,协助警方侦破不少案件,并且来自一个完美的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休助理警监,在警队服务39年。
“我的当事人也拥有语言学高文凭学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她所犯下的只是纪律问题,但却因为网络上流传的视频而引起关注被提控,这是不公平的。“
玛努哈仁表示,他的当事人当天是去案发地点处理投报者被骚扰的事,是去履行一名警官的职责,并非做出任何犯罪行为,因此希望推事能降低保释金额。
“她是一名好警察,倘若法庭定下高额保释金,意味著我的当事人已被定罪。”
推事邱权福(译音)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的情况下保释外出,案件将在8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