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周五宣判,面对两项发布假新闻控状的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洛曼的两项控状指他于2021年4月和5月,在其脸书发布印度公民入境散播新冠病毒,以及一名警官死于疫苗的消息,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
法官诺哈斯妮雅认为,辩方已成功在控方举证阶段,挑起本案的合理疑点。
“控方无法确立被告的表罪,法庭谕令被告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辩,并归还(2万令吉)保金。”
现年50岁的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时,不承认两项通过视频发布不实新闻的罪名,也就是印度公民入境,导致新冠病毒在我国传播开来,以及一名警官的死因是与疫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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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4月9日晚上10时38分及5月3日晚上10时55分,通过网名“Lokman Adam”在脸书发布假新闻,意图引起民众的不安。
上述两支视频于2021年4月11日晚上8时55分及5月9日下午4时40分,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经人阅览。
这两项罪行被指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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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拿汀卡米扎副检察司,以及洛曼的辩护律师是罗根艾斯甘达。
身穿蓝色马来装的洛曼在庭外对记者说,他感谢聆审其案件的法庭和法官,以及他的律师。
“随着我脱罪,也就如我律师在陈词中说的,我的证词跟事实没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