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邦法院今日驳回7名烟民的上诉申请,他们耗时5年挑战食肆禁烟令之举如今宣告终结。
联邦法院三司分别是拿督扎芭丽雅、拿督斯里哈丝娜及拿督诺丁一致驳回他们的申请,并谕令他们向卫生部支付3万令吉律师费。
这7人是哈尼赞、祖基菲里、莱萨尼、苏菲安、利祖安、莫哈末雅兹,以及尤利阿兹哈。
法官扎芭丽雅说,有关人士为寻求联邦法院批准上诉申请所挑起的法律问题,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3项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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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条文之下,申请者必须是第一次提出涉及公共利益,属于新的法律问题。
她指出,有关联邦宪法第5条款(个人自由)和第8条款(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问题已解决,至于此案所提及的法律问题没涉及公共利益而需在联邦法院进一步论证。
在今日的线上审讯中,代表7人的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提出3道法律问题,促请联邦法院批准7人针对挑战食肆禁烟令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其中一道问题是,修正烟草产品管制条例以禁止在食肆包括以拥有冷气的室内和室外吸烟,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 5 和第 8 条款。
代表卫生部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说,食肆禁烟令为民众带来好处,因为民众支持此决定。
2019年10月29日,时任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丽雅娜(现为上诉庭法官)驳回这7名烟民寻求取得庭令撤销卫生部食肆禁烟令,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这7人成立烟民维权俱乐部,他们在2018年12月31日入禀司法复核,并将卫生部列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宣判食肆禁烟令违宪,并表示烟民跟非烟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以造访和在食肆打发时间,以及要逗留多久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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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政府未提供足够的设施如吸烟区,或在吸烟禁令下规定食肆业者需准备吸烟区。
卫生部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在所有食肆实施禁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