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部禁公立高等学府(IPTA)举办演唱会活动,引起马来亚大学学生会强烈反对,抨击政府官僚作风、剥夺大专生展示才艺和技能机会、限制学生表达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马大学生会(UMSU)周一发文告,抨击高教部向马大在内的公立高等学府发出指示信,要求未经应急风险评估程序的公立高等学府,须取消校园演唱会活动,至于已经过相关评估的活动,则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高教部发出的指示信,还敦促各公立高等学府的副校长,须按指示采取初步行动。”
针对高教部发出的指示信,马大学生会提出4大理由表达强烈反对,并表明将召集各学生社团和学生代表开会,拟定一套完整的活动组织指南。
(1)拒绝官僚主义
高教部发出的指示信函中,未具体说明“应急风险评估程序”详情。此外,所谓“评估程序”对象不只是大学,也包括高教部,即举办演唱会相关活动须经过各种批准。我们认为这种过度的过滤是毫无必要的,并且拖慢组织这类活动的过程。我们强烈反对大学行政部门采取不必要的官僚主义。
此外,由于高教部临时发出指示信,原定于近期举办的演唱会相关活动看似不明朗,恐暂停举办。马大学生会想质询高教部,若按照高教部指示,谁应该为筹办这类活动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损失负责?
(2)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近期,登嘉楼某所公立大学礼堂举办的演唱会掀起非议,高教部若认为该大学违反既定准则,则应该阻止该大学举办类似活动,而非禁止所有公立高等学府禁办演唱会活动。
马大学生认为,某所公立大学发生的单一特殊事件,并不反映所有公立高等学府的政策,因此高教部不应以偏概全禁止全国公立高等学府举办演唱会活动。
(3)阻碍学生发展
高教部发出的指示信突然且出乎意料,该决定不仅适用于过去活动,也包括现有或即将举办的演唱会类活动。如果活动遭到取消,由学生自发组织活动的主办方须承担一切费用,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也将付诸东流。\=
马大学生会认为,高教部的决定不利于学生发展,因它剥夺了学生展示才华和扩展技能的机会。
(4)剥夺学生的自由和权利
根据《联邦宪法》第10条文阐明,保障国人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虽然言论自由能够根据法律规定而受到限制,但这属于公民利益,不应受到政府借由法律来限制。
基于此,马大学生会将在安全和监控方面,召集各学生社团和学生代表开会,拟定一套完整的活动组织指南,并且聆听他们对高教部发出指示信的意见。
“随着马来西亚正朝着让所有公立大学组织学生会的方向发展,学生应该获得自主权,在不受到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在大学内组织活动。”
此外,马大学生会也深感遗憾及强烈谴责,政府没有信守承诺,下放更多自主权予大专生。
根据报道,登嘉楼某所大学礼堂疑似举办校园演唱会,学生随音乐摇摆跳舞,而学生跳舞的视频更在社交媒体疯传。
该视频经曝光后,登州伊斯兰执法、教育及高教委员会主席拿督沙迪夫巴哈里表示,州内各部门都须遵守由州政府发出的伊斯兰指南,大学礼堂举行演唱会事件不应发生,而登州政府也已经着手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