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健康学校食堂管理指南,食堂经营者必须在学校食堂烹煮及准备食物。
教育部长法丽娜说,若食堂经营者被发现在没有合理理由下,不在学校食堂厨房烹制食物,学校必须通过学生事务委员会与食堂经营商商讨及劝告,同时根据学校食堂租赁和管理协议采取行动。
她透过国会书面答复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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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琪清询问教育部对学校食堂不在食堂厨房做饭,而是在外面烹煮后才送食物到学校,即使学校食堂有厨房设施及足够数量的学生。
他也要求教育部对此事的立场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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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丽娜说,遵守食堂管理指南是学校食堂租赁和管理协议中的其中一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