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或电召车载送的“客人”竟是毒品,“车资”原来是贩毒费!
警方日前拘捕一名42岁的士司机和一名贩毒主脑,揭发他们使用“载客”的方式,将毒品贩卖给指定客人,并根据双方同意来支付“车资”。
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法鲁丁助理总监周五在记者会说,周二(6日)晚上10时10分,警方据情在格拉纳再也,拘捕一名42岁的士司机。
他说,当时,疑犯驾驶一辆宝腾塞佳轿车款式的士,警方在车内搜查后,在副驾驶座处找到4块块状大麻叶,价值1万2455令吉。
他指出,同一天午夜11时15分,警方在哥打白沙罗拘捕第二名相信是贩毒集团主脑的29岁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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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引述警方调查,指第二名疑犯利用的士与电召车贩毒,“车资”根据双方同意支付。
他说,这种试图以正常交易方式的贩毒方式,是为了瞒骗当局耳目。
“第一名疑犯在格拉纳再也和蒲种地区活动已3个月,贩毒集团主脑则于两个月前起,在甲洞、士拉央和灵市一带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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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疑犯除了有11项毒品和犯罪前科,他落网后接受尿液检验时,也被证实服用安非它命迷约药和冰毒;至于第二名疑犯没有吸毒或犯罪前科。”
法鲁丁说,警方也在行动中,搜到一笔现款、一条项炼、两个吊坠、一枚戒指等共价值6800令吉。
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查案,并申请将两名疑犯延长拘留7天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