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岁华裔男子涉嫌进行非法放贷,今日被带上庭面控不认罪,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地庭法官玛兹迪谕令被告需交出护照。
根据控状,被告李振伦(译音)在2021年5月期间,在槟岛二条路一店铺单位内,被发现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向一名华裔女子放贷,因此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或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周琪蔚(译音)向法庭要求,不让被告保释出外。
而被告代表律师哈兹鲁指出,此案件没有任何高风险,理应给予被告保释,加上被告是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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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一个最低的保释金,毕竟只是要确保被告出庭,而非具有惩罚性。
法官玛兹迪经过考虑后,谕准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同时法官玛兹迪也设下条件,谕准被告须在每个月1号到警局报到,并交出护照及不能骚扰案件受害者。
“若违反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即刻取消被告的保释资格。”
大耳窿向警方挑战
自称是一群大耳窿日前寄上6张冥钱及恐吓信给新上任的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而且还恐吓警方若不配合,下一步要放火烧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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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恐吓信内容,其中是说明给予槟州总警长劝告,并指总警长没有选择,必须与他们合作(借贷金钱),否则将会泼漆、硫酸、开枪射击、甚致放火烧警局。
对此,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日前表示,槟州警队会尽全力消灭阿窿集团,尤其是那些使用暴力的人,警方绝不会妥协,参与非法活动的人将被逮捕和提控。
槟州警方也展开“特别秃鹰行动”出动112名来自刑事调查局(JSJ)、商业罪案调查局(JSJK)和毒品罪案调查局(JSJN)警官警员,分成28个小组,大规模行动打击非法放贷集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