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曹涉嫌索贿800令吉作为不对付非法使用商用车辆的司机,周二被反贪会提控上庭,他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阿伦(31岁),周二早上(30日)9时15分被带上雪兰莪莎阿南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0年12月1日(案件编号BA-61R-11-05/2023),在雪州鹅唛警区分别向两名男子莫哈末凯里(28岁)和苏克里(45岁),索讨贿金500令吉和300令吉,作为不对付他们非法使用商用车辆的条件。
被告行为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在第24(1)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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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表示不认罪。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要求被告缴付保释金1万令吉,需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暂代保管,以及每月首个星期到邻近反贪会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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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最后允许被告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交出护照及每月首周到附近反贪会报到。
本案由法官罗兹拉承审,辩护律师为阿法鲁查纳。案件定于7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