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涉嫌盗用自动贩卖机的3600令吉租赁资金,今日被控7项罪名,但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48岁的罗斯兰扎卡利亚是在担任雪兰莪州巴生峇都知甲(2)国小校长时,没有将有关租金存入公共捐款(SUWA)户头,而是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在双溪毛糯新镇马来亚伊斯兰银行分行提款自用。
目前是中路Binjai国小校长的罗斯兰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2年、最多20年的监禁,以及鞭笞和罚款。
较早前,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伊娜朱莉扎副检察司,提出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以及把护照交给法庭,且每个月需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的附加条件,让罗斯兰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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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有代表律师的罗斯兰以需要负担妻子和3名正在上学的孩子为由,请求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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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罗兹拉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以及把护照交给法庭,且每个月需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的附加条件,允许罗斯兰保释。
地庭择定7月5日开庭和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