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女子于去年向合法贷款公司借贷,并且依照对方指示将还债款汇入一个指定的私人户头,惟今年4月中旬却遭借贷公司追讨5万3000令吉,并且威胁会伤害借贷人及其9岁的儿子。
马华前进支会副主席邱爱婷律师指出,在接获事主黄女士(33岁,餐馆业者)于本月初的求助后,即建议事主向警方报案求助。
她指出,女事主是于去年1月8日、25日及3月2日向有关借贷公司贷款4万8500令吉、2万4500令吉及5万令吉,并且依照贷款公司的指示,将还债款汇入一个指定的私人银行户头。
“至今,事主总共付还了18万7117令吉予借贷公司,因而向有关公司要求当初签署的贷款合约,却遭到对方的拒绝,并且于上个月17日,通过Whatsapp向事主追讨5万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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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甚至威胁,若事主不依言照办,他们将伤害事主及其9岁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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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事主约见有关被指是贷款公司代表的私人银行户头持有人,对方在见面时,竟然现场书写事主的欠债条款和条件,并指事主在借贷后,不曾还钱,总共欠下本金12万3000令吉再加上21万3000令吉的拖欠利息,完全未提及事主按期汇入的18万7117令吉。”
邱爱婷指出,该名代表也恐吓将上门追债,并威胁事主一旦报警,只会为本身招来麻烦。